因近18年工作后合并而离职的村支部书记的补助金
律师事务所解答读者对因合并而离职近18年的村支部书记的补助金计算方式的疑问。
读者提问:我出生于 1969 年 6 月 14 日(男),做了 17 年 9 个月的村支部书记,因 2026 年 7 月 1 日村庄合并而不得不辞职,目前享受的津贴是 4,212,000 越南盾。那么我收到的补助金是多少?
YouMe有限责任律师事务所表示,根据关于精简编制的第154/2025/NĐ-CP号议定第10条规定:
针对因村、居民区整顿而超编的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政策,自有权机关作出整顿决定之日起立即离职:
1. 未达到第135/2020/NĐ-CP号议定书附件一、附件二规定的退休年龄的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不包括本条第2款规定的对象)可享受以下待遇:
a) 对于工作年限不足5年的人员,可享受以下待遇:
获得一次性补贴,相当于每月津贴的0.8倍,乘以工作月数。
享受相当于每个工作年份每月津贴1.5倍的津贴。
获得每月3个月的津贴,以寻找工作。
根据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保留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的时间或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
b) 对于工作满5年以上且年龄在退休年龄5年以下的人,可享受以下待遇:
获得一次性补贴,相当于每月津贴的0.8倍,乘以与退休年龄相比提前离退休的月数。
享受相当于每个工作年份每月津贴1.5倍的津贴。
获得每月3个月的津贴,以寻找工作。
根据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保留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的时间或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
c) 对于工作满5年以上且年满5年以上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享受以下待遇:
获得一次性补贴,相当于每月津贴的0.8倍,乘以60个月。
享受相当于每个工作年份每月津贴1.5倍的津贴。
获得每月3个月的津贴,以寻找工作。
根据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保留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的时间或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
根据读者提供的信息,根据第 154/2025/NĐ-CP 号议定书(第 5 条第 3 款)的规定:用作计算享受福利年龄的依据的时间是与出生月相邻的本月 1 日。
对于1969年6月出生的人,根据法律规定计算政策的退休年龄将确定为2031年7月1日。
读者因精简编制离职的时间是2026年7月1日。
从 2026 年 7 月 1 日到 2031 年 7 月 1 日的时间段正好是 5 年(相当于 60 个月)。
因此,从法律上讲,读者的年龄在5年以上到退休年龄。
因此,读者属于本法令第10条第1款c项规定的情况。
根据这项规定,读者可以享受以下费用:
首先,因离职而获得的一次性津贴
享受相当于每月津贴的0.8倍,即60个月。
获得的金额是:
0.8 x 4. 212. 000 越南盾 x 60 = 202. 176. 000 越南盾。
第二,按工作时间发放补贴
每工作一年可享受每月1.5倍的津贴。
读者有17年9个月的工作经验。如果采用将零月时间从6个月以上折算成1年的原则,则计算为18年。
津贴金额是:
1.5 x 4 212. 000 越南盾 x 18 = 113. 724. 000 越南盾。
第三,求职补贴
享受目前每月3个月的津贴。
金额是:
3 x 4 212. 000 越南盾 = 12. 636. 000 越南盾。
总补贴金额
加上以上三个项目:
一次性补贴:202,176,000 越南盾。
按工作时间发放的补助:113,724,000 越南盾。
求职补助:12,636,000 越南盾。
总计:328,536,000 越南盾。
除了上述补贴外,读者还可以保留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的时间或根据社会保险法律的规定享受一次性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