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2026年7月开始的公务员招聘中录取者的方法
读者 binhminhxxx@gmail 提问:根据新规定,如何确定在公务员考试中被录取的人?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第14条,关于招聘、使用和管理公务员的第259/2026/NĐ-CP号议定书(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规定了在公务员选拔考试中确定被录取人员的情况,如下:
1. 在公务员考试中被录取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 第二轮成绩达到50分以上;
b) 第二轮加分结果加上优先分数(如有)较高,按从高到低的分数顺序确定,在每个工作岗位的招聘指标范围内。
2. 如果根据本条第1款b项的规定,总分在需要招聘的职位的最终指标上等于2人或以上,则第二轮得分较高的人是被录用者;如果仍然无法确定,则有权招聘的机关、单位负责人决定被录用者。
3. 对于为多个不同公务员使用单位共同招聘的职位,确定被录取的公务员使用单位应按照被录取者的申请表中的优先顺序进行选择。如果同一公务员使用单位的被录取人数多于该单位的招聘指标,则优先选择招聘结果更高的人。如果该公务员使用单位的最终指标有 02 人以上的招聘结果相同,则按照本条第 2 款规定的优先顺序进行选择。
4. 在公务员选拔考试中未被录取的人,不得保留选拔结果用于后续选拔考试。
因此,从2026年7月1日起,将按照上述方式确定在公务员考试中被录取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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