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省村长、支部书记、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的津贴
读者阮清问:根据最新规定,林同省的村长、党支部书记、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的津贴是多少?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称,根据第185/2026/NĐ-CP号议定第15条,国家预算对村、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实行每月津贴基金(包括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据此,根据国家预算承包的津贴基金;地方预算的平衡能力;相关法律法规和每个地区的特殊性,省人民委员会将提交同级人民议会具体决定相关内容。
在林同省,根据省人民议会第39/2026/NQ-HĐND号决议,规定了参与村、居民区活动的人数、职务以及对非专职人员、参与该省村、居民区活动的人员的津贴和支持:
对非专职人员(包括以下职务:支部书记;村长或居民小组组长;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在村、居民小组的每月津贴(包括社会保险缴费补助)执行如下:

从2026年7月1日起,基本工资为253万越南盾,因此,林同省的村长、支部书记、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的津贴如下:

决议还提到了兼任非专职人员的职务以及兼任职务的补助标准;参与村、居民区活动的人员。
据此,在村、居民区担任非专职工作的人员,可以兼任不超过村、居民区其他非专职人员的职务,并享受兼职职务津贴的50%。
在村、居民区担任非专职工作的人员,可以兼任不超过一个村、居民区参与活动的职务,并享受兼任职务 100% 的支持。
参加村、居民区活动的人员可以兼任村、居民区其他活动人员的职务,并享受兼任职务人员100%的补助。
兼职职务的津贴和补助金不用于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