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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2月9日起,不按规定赠送公共财产但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将被处以最高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图片:VGP
自2026年2月9日起,不按规定赠送公共财产但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将被处以最高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图片:VGP

违规赠送公共财产将被处以高达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Nam Dương (báo lao động) 13/02/2026 08:35 (GMT+7)

读者thanhaixxx@gmail提问:根据新规定,非法赠送公共财产将如何处罚?

《劳动报》法律咨询办公室答复:

第55/2026/NĐ-CP号议定书第1条第6款,修订和补充了第63/2019/NĐ-CP号议定书的若干条款,规定了在公共财产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家储备、国库等领域的行政处罚,该议定书已通过第102/2021/NĐ-CP号议定书(自2026年2月9日生效)修订和补充,规定如下:

6. 修改和补充第10条如下:

“第10条:处罚违反关于赠与公共财产的规定的行为

1. 对未按规定赠送公共财产的组织和个人处以罚款(使用公共财产作为礼物违反了主管机关、有权机关颁布的礼品规定),但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按以下处罚标准执行。

a) 在赠送价值低于5000万越南盾的公共财产的情况下,从200万越南盾到500万越南盾;

b) 在赠送5000万越南盾至7500万越南盾以下的公共财产的情况下,从500万越南盾到1000万越南盾;

c) 在赠送价值 7500 万越南盾及以上的公共财产的情况下,从 1000 万越南盾到 5000 万越南盾。

2. 补救措施:责令归还财产。

因此,从2026年2月9日起,不按规定赠送公共财产但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将根据上述规定被处以最高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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