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创新基金的任务是什么?
《劳动报》法律咨询办公室答复:
第6条第77/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国家技术创新基金的组织和运作(自2026年3月17日起生效),规定了该基金的任务如下:
1. 接收和管理财务资源:
a) 接收来自国家预算的资金、国内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的自愿捐款、捐赠和合法捐赠;
b) 按照与捐助方(如有)的协议以及关于资金、订购、支持和基金内部支出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国家预算外资源。
2. 开展赞助、订购、支持活动:
a) 公布优先方向、要求、内容和指导,提出赞助、订购、支持建议;
b) 接收、审查档案,公布结果;
c) 基金按照科技部部长颁布的规定管理创新计划和任务。 基金对本法令第5条规定的内容提供支持、订购、全额或部分不可退还的资金。 基金经理批准基金直接资助、订购、支持的任务和支持活动;
d) 检查、监督进度、专业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
3. 履行行政、组织任务:
a) 按照法律规定解决申诉、控告、建议;
b) 按照法律规定和部长的分工,管理财务、资产和其他资源;
c) 就与该基金的职能和任务相关的活动进行国内外合作;
d) 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劳动者;实施对基金管理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和劳动者的政策和制度。
因此,从2026年3月17日起,国家技术创新基金将按照上述规定承担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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