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输、交付、接收包含国家机密的文件的规定
读者邮箱为 quangtrungxxx@gmail. com 提问:运输、交付、接收国家机密文件和容器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报》法律咨询办公室答复:
2025年《国家秘密保护法》(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第13条规定了运输、交付、接收国家秘密文件和容器的情况,如下:
1. 运输、交付、接收国内国家秘密文件、容器,由与国家秘密相关的人员、联络员或机关、组织的文书执行。
2. 通过外交联络人或被分配任务的人,在国内机关、组织与越南在国外的机关、组织之间或越南在国外的机关、组织之间运输、交付、接收国家秘密文件、容器。
3. 运输、交付、接收国家机密文件、容器必须按照保密、密封的原则执行。
4. 在运输文件、国家机密物品的过程中,必须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安全;必要时必须有保护力量。
5. 通过邮政服务运输国家秘密文件和容器,按照邮政法律的规定执行。
6. 文件的发送地和接收地,国家秘密的容器必须检查、核对,以便及时发现错误并采取处理措施;交接必须完整记录在跟踪记录中,接收者必须签字确认。
7. 政府详细规定了这一点。
因此,从2026年3月1日起,运输、交付、接收国家机密文件和容器的规定如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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