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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刚刚回复了公民关于未成年房地产出租人纳税规定的问题。 图片:川东
税务机关刚刚回复了公民关于未成年房地产出租人纳税规定的问题。 图片:川东

关于对出租房地产的未成年人纳税的规定

XUYÊN ĐÔNG (báo lao động) 12/07/2026 09:12 (GMT+7)

税务机关刚刚就未成年人租赁房地产的问题回答了公民,谁来纳税?

在财政部门户网站上,海防读者D. T. N. 质疑以未成年人名义登记出租房地产的个人(被祖父母赠送房地产)。

读者表示,出租房地产的收入低于5亿越南盾/年。那么,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由父母作为法定代表人代替执行吗?

同时,读者还建议指导关于每年申报、代缴非农业用地使用税的义务,以及在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执行的程序。

针对这一内容,海防税务机关表示:

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于未成年人的房地产租赁活动,依据2015年11月24日第91/2015/QH13号民法典第21条。

该规定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岁的人。对于与房地产相关的民事交易,未成年人设立和执行交易必须遵守法定代表规定。

根据2015年11月24日第91/2015/QH13号《民法典》第136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上述规定,以未成年人名义登记出租房地产的个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未成年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税款。

根据政府2026年1月29日第141/2026/NĐ-CP号议定书的规定,居住的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年收入低于10亿越南盾,不产生纳税义务,但仍需按照规定申报。

对于申报和缴纳非农业用地使用税的义务,根据2010年6月17日第48/2010/QH12号非农业用地使用税法,纳税人是根据法律规定应纳税的土地使用权的组织、家庭、个人。

如果尚未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其他与土地相关的财产的证书,则土地使用者是纳税人。

据此,非农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以个人名义拥有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个人,即使未成年人也是如此。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未成年人向税务机关签署、申报、提交档案和纳税。

纳税申报档案仍然根据未成年纳税人的信息填写;代表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签署档案,并在税务机关要求时出示证明代表资格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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