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7月起对公务员的研究生培训费用进行补偿
读者 khuecacxxx@gmail 提问:根据新规定,公务员的研究生培训费用赔偿是怎样的?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第48条第4款,关于招聘、使用和管理公务员的第259/2026/NĐ-CP号议定(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规定了尚未解决的离职情况,如下:
4. 研究生培训费用补偿
a) 公务员管理机构或有权派遣公务员进行培训的公共事业单位有责任在决定派遣公务员进行培训之前,与公务员就必须赔偿的情况、赔偿额、应赔偿的费用、收回赔偿费用的措施达成协议;
b) 属于必须赔偿培训费用的公务员,则按照公务员管理机构或公共事业单位(如有)的协议和其他要求执行,但主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c) 官员未按协议履行培训费用赔偿义务,或官员管理机构、公共事业单位和官员未能就培训费用赔偿达成一致,相关方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向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从2026年7月1日起,公务员的研究生培训费用赔偿将如上规定。
法律咨询
请拨打法律咨询热线:0979310518;0961360559,以获得快速、及时的答复,或向我们发送电子邮件:tuvanphapluat@laodong. com. vn以获得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