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培训部回应了学费减免70%的情况
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一位读者对学费减免70%的情况表示质疑。
西宁省读者P.T. H. P反映,目前读者正在学习大专临床医学专业。 这属于繁重、有害的行业,根据第238/2025/NĐ-CP号议定书的规定,学费减免70%。
在入学前,由于企业暂停运营,读者已在公司休假。
目前,读者没有从公司领取工资或生活费,此前也从未享受过国家任何支持政策。
读者们想知道自己是否属于学费减免70%的范围?
针对这个问题,教育培训部援引第 238/2025/NĐ-CP 号法令第 19 条第 5 款的规定:“对于正在领取工资或上学期间的生活费的情况,不适用学费减免、补助;研究生、博士生(不包括本法令第 15 条第 9 款、第 11 款和第 16 条第 3 款 b 项规定的对象)”。
据教育与培训部称,她的情况正在学习属于繁重、有害行业的大专课程,因此属于根据第 238/2025/NĐ-CP 号法令第 16 条第 1 款 b 项减免 70% 学费的对象。
然而,为了享受这项政策,读者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学习期间没有领取工资或生活费。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读者属于根据现行规定减免70%学费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