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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6年2月9日起,损坏公务车但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将被处以最高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图片: xuyên đông
从2026年2月9日起,损坏公务车但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将被处以最高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图片: xuyên đông

损坏公务车将被罚款高达2000万越南盾

Nam Dương (báo lao động) 13/02/2026 11:31 (GMT+7)

读者tuhuyxxx@gmail提问:根据新规定,毁坏非法公务车将如何处罚?

《劳动报》法律咨询办公室答复:

第 1 条第 4 款,第 55/2026/NĐ-CP 号议定书修订和补充了第 63/2019/NĐ-CP 号议定书的若干条款,规定了公共财产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家储备;国家金库,已由第 102/2021/NĐ-CP 号议定书(自 2026 年 2 月 9 日起生效)修订和补充了若干条款,规定如下:

对有破坏或故意损坏公共财产行为但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组织和个人处以以下罚款:

a) 如果故意损坏财产,如机器、设备、其他不属于本款c项规定的范围的财产,价值低于5000万越南盾,则从200万越南盾到500万越南盾不等;

b) 在故意损坏财产(包括机器、设备、其他不属于本款c项规定的范围的财产,价值5000万越南盾或以上)的情况下,从500万越南盾到1000万越南盾;

c) 在故意损坏财产(如办公场所、事业单位、汽车)的情况下,从1000万越南盾到2000万越南盾。

因此,从2026年2月9日起,损坏公务车但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将根据上述规定被处以最高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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