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抵押红皮书的档案和手续
读者琼莲(河内)问:“目前,如何办理注销红皮书抵押登记的手续和档案?”
注销抵押红皮书登记档案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根据第99/2022/NĐ-CP号议定书第33条和第2546/QĐ-BTP号决定的指导,取消土地使用权、附着于土地的财产担保措施登记的档案包括:
需要准备的文件:
要求注销土地使用权、与土地相关的财产担保措施登记。
在担保财产有证明的情况下,证明原件。
如果要求注销登记的人不是担保接收方,并且申请表上没有担保接收方的签名、印章(如有),则提交以下文件(原件或经过认证的副本):
文本内容表明,担保接收方同意注销注册,确认担保合同已终止、已清算,或确认在要求注销注册的人是担保方的情况下解除抵押;
合同或其他已生效的法律文件证明,在要求注销登记的人是合法转让担保财产的人的情况下,合法转让担保财产;
拍卖财产买卖合同已生效,或者在要求注销登记的人员是民事执行机构的情况下,确认执行结果的文件;
主管机关的文件内容涉及担保接收方,即不是信贷机构的经济组织,成为外商投资企业,是越南公民,成为外国公民;
主管机关关于法人解散的确认文件。
注销红皮书抵押登记手续
根据第2546/QD-BTP号决定的指导,取消土地使用权担保措施登记的程序如下:
步骤 1:提交申请
向农业与环境厅土地登记处或土地登记处分局提交申请。
对于通过行政手续处理结果接收和返还部门、省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或乡级人民委员会提交的土地使用权登记档案,档案处理期限从土地登记处收到有效登记档案之日起计算。
实施方法:
通过在线注册系统;
直接提交纸质版或通过邮政服务发送;
通过电子邮件。
步骤 2:处理档案
如果没有理由拒绝,土地登记处将接收有效的档案,按照规定处理并返回结果。
执行时间:
自收到有效档案之日起不超过3天;对于山区、海岛、偏远地区、经济社会条件困难地区、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地区,不超过13天。
上述时间不包括法律规定的休息日、节假日;不包括在乡级接收档案的时间、土地使用者履行财务义务的时间;不包括对违反法律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处理的时间以及鉴定申请时间。
显示注销抵押登记信息
信息显示地点:根据第10/2024/TT-BTNMT号通知第41条第21款,注销抵押登记信息显示在证书的二维码上。
二维码显示在土地使用权、土地附着物所有权证书的第一页右上角,对于首次印刷的证书。对于颁发证书后信息发生变化的情况,二维码显示在证书第二页第6条“变更内容和法律依据”栏的右上角。
注销抵押登记的内容
第10/2024/TT-BTNMT号通知第13条第24款规定,对于注销土地使用权、附着于土地的财产抵押登记,应写明如下:
“删除抵押登记内容,日期为 ... / ... / ... 根据档案号 ... (登记手续代码)”。
因此,注销抵押登记的内容显示在证书的二维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