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减免50%学费的条件
学生减免50%学费的条件是读者关心的问题,教育部(GDĐT)已经对此作出了回应。
Y.N女士(胡志明市)问道,学生父母因工伤死亡,其家庭有获得社保一次性抚恤金的决定,该学生是否属于根据第238/2025/NĐ-CP号议定书减免50%学费的对象?

关于这个问题,教育培训部答复如下:
第238/2025/NĐ-CP号议定书第18条第3款规定了对在学前教育、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机构学习的人员免除学费、减免学费、资助学习费用、资助学费的程序和程序,要求其父母因工伤或职业病获得每月津贴的决定,由社保机构颁发,适用于第238/2025/NĐ-CP号议定书第16条第2款规定的对象。
因此,如果学生的父母因工伤事故去世,并有省社保局一次性领取抚恤金的决定,则不属于根据第 238/2025/NĐ-CP 号议定书规定享受 50% 学费减免政策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