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化省基层治安组织自7月1日起的津贴水平
读者提问:基本工资从7月1日起上涨,那么清化省参与维护基层安全秩序的部队的津贴如何变化?
劳动法律咨询部门表示:2026年7月1日起适用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530万越南盾。
对于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队伍来说,他们的津贴是否增加取决于每个省市的政策。
因为这支部队的津贴不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而是由省人民议会根据每个地方的经济社会条件决定。
在清化省,根据人民议会第27/2024/NQ-HĐND号决议,规定了对参与维护该省基层安全秩序的部队的援助、补助和支出标准,即:
一级村、居民区治安保护小组组长相当于基本工资的0.7倍。二级、三级村、居民区治安保护小组组长可享受基本工资的0.65倍。
一级村、居民区治安保护小组副组长补助金为0.65倍。二级、三级村、居民区补助金为基本工资的0.6倍。
一级村、居民区治安保护小组的成员,补助金为基本工资的0.6倍。二级、三级村、居民区补助金为基本工资的0.56倍。
因此,根据新的基本工资,安全秩序保护小组的津贴表如下:

除了上述支持外,清化省基层治安保护小组在执行任务时,从前一天22点到第二天早上06点;在休息日、节假日、执行繁重、有害、危险或特别繁重、有害、危险工作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还将获得补助金。
对参加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人员,在前一天22时至次日06时执行任务时,每晚补助5万越南盾/人,但每月不超过20万越南盾/人。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工作日、节假日、执行繁重、有害、危险或特别繁重、有害、危险工作时,对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部队的补助金为每人每天10万越南盾,但不得超过每人每月30万越南盾。
对于在边境、山区、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或国防重点乡级行政单位执行任务时,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人员,增加劳动日工资补助金:补助5万越南盾/人/天,但不得超过30万越南盾/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