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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不签订合同,以履行与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相关的工作。 摄影:谢光
事业单位不签订合同,以履行与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相关的工作。 摄影:谢光

公共事业单位在哪些情况下不签订合同?

Nam Dương (báo lao động) 02/07/2026 08:20 (GMT+7)

读者hoaithuongxxx@gmail提问:根据新规定,哪些情况下不能在公共事业单位签订合同?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第9条关于在公共事业单位履行工作合同的第235/2026/NĐ-CP号议定书(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规定了未签订合同的情况,如下:

1. 对于以下情况不签订合同:

a) 正在担任干部、公务员、在武装力量工作、从事密码工作的人;已离职、退休的人,属于未按法律规定签订合同的对象;

b) 根据行业、领域法律规定被禁止执业的人;根据反腐败法律规定有利益冲突的人;

c) 不符合专业法律规定的提供服务标准和条件的人;

d) 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正在执行或已执行法院的刑事判决、决定,但尚未消除犯罪记录的人;正在强制戒毒机构、强制教育机构执行行政处理措施的人;行为能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限或被禁止从事与签订合同相关的工作的人;

d) 与有权签订合同的人有关系的人是配偶、生父、生母;父母(配偶)、养父、养母;亲生子女、养子女;兄弟姐妹;姑妈、阿姨、叔叔、舅舅;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2. 未根据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履行与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相关的工作。

因此,从2026年7月1日起,公共事业单位不得在上述情况下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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