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1日起,隶属于建设部的30个公共事业单位
政府总理颁布了关于建设部直属30个公共事业单位名单的决定。
政治局委员、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家束签署了政府总理于2026年6月11日发布的第1038/QD-TTg号决定,颁布了隶属于建设部的公共事业单位名单。
据此,隶属于建设部的30个公共事业单位包括:
1. 交通运输科学技术研究院。
2. 建设科技研究院。
3. 建筑材料研究院。
4. 建设经济研究院。
5. 国家城乡规划研究院。
6. 国家建筑研究院。
7. 越南航空学院。
8. 越南航海大学。
9. 胡志明市交通运输大学。
10. 交通运输技术大学。
11 河内建筑大学。
12. 胡志明市建筑大学。
13. 中部建设大学。
14. 西区建设大学。
15. 胡志明路项目管理委员会。
16. 升龙项目管理委员会。
17. 项目管理委员会 2。
18. 项目管理委员会 7。
19. 项目管理委员会 85。
20. 海运和水路项目管理委员会。
21. 铁路项目管理委员会。
22. 美顺项目管理委员会。
23. 建设部专业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
24. 中央交通运输学院第一分校。
25. 第二中央交通运输学院。
26. 中央交通运输学院 III。
27. 中央交通运输学院 IV。
28. 中央交通运输学院。
29. 建设出版社。
30. 建设卫生-劳动环境中心。
上述决定自2026年6月11日起生效;取代了政府总理于2024年2月19日颁布的第181/QĐ-TTg号决定,该决定颁布了隶属于交通运输部的公共事业单位名单,以及政府总理于2023年8月25日颁布的第996/QĐ-TTg号决定,该决定颁布了隶属于建设部的公共事业单位名单。
该决定明确指出,隶属于建设部的Lilama 1职业学院、三山康复护理中心将继续维持运营,并在建设部国家预算中安排运营资金,直到完成原样移交给地方管理。
建设部主持协调相关机构和宁平省人民委员会、公共服务单位总部所在地清化省人民委员会,紧急将利拉马第一职业学院和三山护理康复中心现状移交地方管理,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