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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提出了一系列原则和因素,以确定和调整公共事业单位的公务员编制。 图片:海阮
内政部提出了一系列原则和因素,以确定和调整公共事业单位的公务员编制。 图片:海阮

建议将公务员编制与公共事业单位的财务自主权联系起来

LƯƠNG HẠNH (báo lao động) 16/06/2026 17:02 (GMT+7)

内政部提议补充关于确定和管理公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量的新原则。

司法部正在审核由内政部牵头起草的关于管理和使用公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量的法令草案。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令草案补充了确定和管理工作人员数量的原则,包括:

严格执行党和法律关于管理、使用公共事业单位(ĐVSNCL)工作人员数量和精简编制的规定。

确保 ĐVSNCL 的科学性、客观性、公开性、透明性、效率,并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

确定符合事业单位职能、任务、权力、组织结构的职位的工作人员数量,并按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指导,确定工作人员数量定额;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数中,从事业收入中领取工资的工作人员比例不得低于事业单位财务自主权比例(专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确保正确有效地使用有权机关分配的工作人员数量。

内政部解释说,一个实践依据是,过去一段时间,在事业单位中确定公务员编制和从事业收入中领取工资的人员数量尚未统一实施(许多单位具有高度的财务自主权,但仍然完全使用从国家预算中领取工资的公务员编制......),因为没有具体规定。

因此,本法令需要具体规定确定事业单位从事业收入中领取工资的人员数量的原则,该数量应与事业单位的财务自主程度相对应。

政府颁布关于管理、使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量的法令,对于制度化党关于编制管理的规定是必要的;规定了实施关于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量的政策的措施。

该法令将取代第106/2020/NĐ-CP号法令中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量的指导内容(第106/2020/NĐ-CP号法令中关于工作岗位的规定内容将继续生效,直至另行文件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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