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响应小组从2026年7月起有什么任务?
《劳动报》法律咨询办公室答复:
第8条第190/2026/NĐ-CP号议定书详细规定了《紧急情况法》(自2026年7月13日起生效)的若干条款,规定了应急响应小组如下:
1. 紧急应对小组由部长、各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由专职、兼职的民防力量组成,在宣布紧急状态之前,按照兼职制度运作,以应对和克服紧急情况。
2. 应急响应小组的任务
a) 收集分配区域内的事故和灾难信息;及时发现并通知主管当局;随时准备调动力量和手段,以应对、克服后果并防止灾难蔓延;对伤者进行急救、初步救治和紧急医疗援助;
b) 组织培训、演习以应对和克服紧急情况;
c) 配合其他力量实施宣布、废除紧急状态的命令,并按照主管机关的指示、指挥和管理执行其他任务。
因此,从2026年7月13日起,应急响应小组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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