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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部书记的津贴从7月1日起。图片:海阮
村支部书记的津贴从7月1日起。图片:海阮

河内村支部书记自7月1日起的新津贴

VY VY (báo lao động) 10/06/2026 16:02 (GMT+7)

河内村党支部书记获得最高津贴,相当于基本工资的2.8倍。

政府第185/2026/NĐ-CP号议定第15条规定了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津贴基金。

国家预算拨付津贴基金(包括社会保险缴费支持),用于每月支付对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津贴,具体如下:

对于拥有700户以上家庭的村庄;拥有1000户以上家庭的居民区;根据主管机关的决定,属于国防重点乡级行政单位的村庄、居民区;属于边境、海岛地区乡级行政单位的村庄、居民区,特别困难的村庄,津贴基金为基本工资的8.0倍;

对于不属于本条第1款a项规定的村、居民小组,津贴基金按基本工资的6.5倍分配。

根据国家预算分配给每个村、居民小组的津贴基金;地方预算的平衡能力;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村、居民小组的特殊性,省人民委员会向同级人民议会提交具体规定以下内容:

- 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每个职务的津贴水平;

兼任非专职人员的职务和兼任职务的津贴,参与村、居民区活动的职务的津贴;

参与村、居民区活动的职位数量、职务和支持水平。

如果省、市使用地方预算规定补贴基金的包干额高于国家预算的包干额,则省人民议会可以决定具体包干额,以适应地方预算的平衡能力,并且不必征求中央各部委、机构的意见。

在河内,市人民议会通过了关于村、居民区组织和活动的决议;对该市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职务、数量、制度和政策。

其中,第21条规定了对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每月津贴基金,如下:

对于800户以上的村庄;拥有1000户以上的居民小组;属于国防、安全、秩序重点乡级行政单位的村庄、居民小组,根据主管机关的决定;特别困难的村庄,每月可享受相当于基本工资12倍的津贴,包括政府规定的津贴基金和由市财政保障的额外资金。津贴结构包括:党支部书记:基本工资的2.8倍;村长或居民小组组长:基本工资的2.8倍;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基本工资的2.4倍;副村长或居民小组副组长:每人基本工资的2倍,适用于最多2人;

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况的村、居民小组,每月适用相当于基本工资9倍的津贴基金,包括政府规定的津贴基金和由市预算保障的额外资金。津贴结构包括:支部书记:基本工资2.5倍;村长或居民小组组长:基本工资2.5倍;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基本工资2.15倍;1名村副村长或1名居民小组副组长:基本工资1.85倍。

本决议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根据政府第161/2026/NĐ-CP号议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基本工资将增加到每月253万越南盾。

因此,从7月1日起,对于800户以上的村庄,以及1000户以上的居民区,支部书记的津贴为每月7084万越南盾。

对于其余村、居民区,支部书记的津贴为每月632.5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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