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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基本工资为每月253万越南盾,社人民委员会主席的一些津贴也将发生变化。图片:谢光.
从7月1日起,基本工资为每月253万越南盾,社人民委员会主席的一些津贴也将发生变化。图片:谢光.

自7月1日起,社人民委员会主席的津贴

Quang Minh (báo lao động) 10/06/2026 16:01 (GMT+7)

从7月1日起,基本工资为每月253万越南盾,社人民委员会主席的一些津贴也将发生变化。

YouMe有限责任律师事务所表示: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53万越南盾,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的部分津贴如下:

领导职务津贴:

根据第07/2026/NĐ-CP号议定第1条第2款,河内市、胡志明市直辖的乡、坊、特区人民委员会主席的领导职务津贴系数为0.7。

其余各省、市直辖的乡、坊、特区人民委员会主席适用领导职务津贴系数为0.6。

因此,从2026年7月1日起,河内市、胡志明市直辖各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的领导职务津贴为每月1,771,000越南盾,其余省市直辖各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适用的领导职务津贴为每月1,518,000越南盾。

兼任职务、职称津贴:

根据第33/2023/NĐ-CP号议定书第20条,兼任其他职务、职称的干部,如果已批准的干部、公务员人数减少1人,则可享受兼任津贴,相当于工资(第1级)的50%,加上兼任职务、职称的领导职务津贴(如有)。

如果社人民委员会主席兼任多个职务,则可享受最高的兼职津贴。

如果社长兼任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职务,则可以按照省人民议会的规定享受兼职津贴。

区域津贴:

在自然条件恶劣、偏远、僻静、困难的地区工作,社人民委员会主席可以根据第204/2004/NĐ-CP号议定和第23/2025/TT-BNV号通知的规定,根据具体地区,享受0.1至1的地区津贴,对应25.3万至25.3万越南盾的津贴,具体取决于具体地区。

特别津贴:

根据第204/2004/NĐ-CP号议定书、第24/2025/TT-BNV号通知的规定,在远离大陆的岛屿和边境地区工作,生活条件特别困难的,社人民委员会主席可以从2026年7月1日起享受额外的特殊津贴,标准为30%、50%、100%的新工资,具体取决于具体地区。

在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的地区工作的津贴:

根据第76/2019/NĐ-CP号议定书第4条、第5条,在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地区工作的干部可以享受以下额外津贴:

+ 在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的地区工作 5 年以下的吸引力补贴:吸引力补贴为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可享受的新工资的 70%,加上领导职务补贴、超额工龄补贴(如有)。

+ 在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的地区工作满5年以上的每月津贴:

据此,自2026年7月1日起,在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地区实际工作一段时间的社人民委员会主席,对于实际工作时间满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人员,每月将额外获得1,265,000越南盾的津贴;

对于实际工作时间满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人员,每月1.771,000越南盾;对于实际工作时间满15年以上的人员,每月2,530,000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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