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根据哪些标准确定任务执行结果?
读者邮箱为thuthuyxxx@gmail. com提问:请问,公务员的任务执行结果是根据哪些标准确定的?
YouMe 有限责任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秋庄回答:
第14条第335/2025/NĐ-CP号议定规定了对公务员履行职责结果的评估标准,如下:
1. 对公务员的任务执行结果评估标准是在每月或每季度完成的产品/工作数量(已转换)与分配的产品/工作数量(已转换)进行比较的基础上进行的。
2. 通过产品/工作的数量、质量和进度来执行任务的结果:
a) 数量:通过完成的产品/工作数量(已转换)与分配的产品/工作数量(已转换)之间的百分比分确定,这些产品/工作属于本月或季度的任务。
b) 质量:通过完成的产品/工作数量(已转换)与分配的产品/工作数量(已转换)在一个月或季度之间的百分比分确定。如果内容存在重大错误影响产品/工作的质量,则每次未达标的评估将扣除该产品/工作的 25% 的质量分数,但因主管机关确认的客观原因造成的错误除外。
c) 进度:用完成进度及以上的产品/工作数量(已转换)与分配的产品/工作数量(已转换)在一个月或季度之间的百分比分数确定。如果未能保证按时完成,则每次延误将扣除该产品/工作的进度分数的25%,除非有主管机关确认的客观原因造成的错误。
因此,公务员的任务执行结果将通过上述规定的产品/工作的数量、质量和进度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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