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回应,该社在申请建筑许可证时要求提供更多文件。
建设部机构刚刚回复了公民关于颁发独立住宅建筑许可证的条件的疑问。
在建设部信息门户网站上,读者N.T. H. G. 问道:
“我在村里的农村土地上建造了一栋面积为86.4平方米、3层高的房屋,红皮书由我本人登记。我已经提交了足够的申请材料和建筑许可证。然而,乡里仍然通知我缺少设计组织和个人的经验申报表、公司的营业执照。而在第一次提交申请时,我被要求补充公司能力档案和设计证书,现在已经完整补充了。
我在自己的地块上建了一栋小房子居住,但申请建筑许可证必须经过多个步骤,而且费用昂贵。 我必须聘请设计单位绘制详细的设计图纸,花费近8000万越南盾,而我只想建造一栋普通的管状房屋,并请工人设计。 然而,该社要求必须有详细的功能设计才能获得建筑许可证。 那么我想问一下,像这样建造三层楼房需要什么文件才能获得建筑许可证?
针对这个问题,经过研究,经济管理建设投资局的意见如下:
根据2021年1月26日第06/2021/NĐ-CP号议定第9条第2款b项的规定,“对于7层以下或有1层地下室的家庭、个人的独立住宅,除非本款a项规定的情况,设计必须由符合法律规定的有足够能力的组织、个人执行”。 建议各位公民认真执行。
对于独立住宅,申请新的建筑许可证的档案在2014年《建筑法》第95条第1款和第175/2024/NĐ-CP号议定书第58条中有所规定。 因此,没有规定必须提交与“设计组织和个人的经验申报、公司营业执照”或“公司能力、设计证书”相关的档案,正如各位公民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