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自7月起颁发的关于更换军用驾驶执照的规定
读者提问:根据新规定,国防部颁发的军用驾驶执照的更换是如何进行的?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称,公安部第108/2026号通知第22条(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明确规定了国防部颁发的军用驾驶执照的更换。
1. 关于在军队不再服役时更换国防部颁发的军用驾驶执照的要求
a) 持有国防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军用驾驶执照的人需要更换驾驶执照;
b) 具有效力的军用驾驶执照允许驾驶多种不同级别的车辆,可以更换为具有相应级别车辆驾驶效力的驾驶执照;CX级军用驾驶执照可以更换为C级驾驶执照;
c) 持有国防部颁发的军用驾驶执照的人员,违反了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已完成主管国家机关关于解决和处理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要求。
2. 档案包括:
a) 证明不再在人民军队服役的文件复印件;
b) 驾驶员的健康证明仍然有效(电子版),如果由于技术故障无法使用电子版,则使用医疗机构根据关于医疗检查和治疗的法律规定颁发的纸质版;
c) 仍在有效期内的军用驾驶执照或国防部主管机构关于已获得军用驾驶执照、仍在有效期内的状况的确认。
执行顺序
个人直接向交通警察局或乡级公安机关提交本条第2款规定的一套档案,个人直接拍照或使用身份证数据中的照片,或在接收档案的地点发送肖像照片,白色背景,尺寸为3厘米 x 4厘米,出示本条第2款a点规定的原始文件进行核对,并必须按照规定履行缴纳费用的义务。
如果司机需要将驾驶执照改为较低级别,必须向接收档案的机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