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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6年7月1日起,从夫妻之间转让、继承、赠送房地产的收入;生父、生母与生子;养父、养母与养子免征个人所得税。图片:海阮
从2026年7月1日起,从夫妻之间转让、继承、赠送房地产的收入;生父、生母与生子;养父、养母与养子免征个人所得税。图片:海阮

从2026年7月起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款项

Nam Dương (báo lao động) 26/06/2026 09:18 (GMT+7)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2025年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规定了免税收入如下:

1. 转让、继承、赠送的收入,包括夫妻之间的房地产;生父、生母与生子;养父、养母与养子;公公、婆婆与儿媳;岳父、岳母与女婿;爷爷、奶奶与孙子;外公、外婆与外孙;兄弟姐妹。

2. 个人在越南拥有仅一处住房、土地的情况下,从转让住房、土地使用权和与土地相关的财产中获得的收入。

3. 个人获得国家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收入。

4. 直接生产未加工成其他产品或仅通过普通初加工的农作物、人工林、畜牧业、水产养殖、捕捞产品的家庭和个人的收入;生产盐;合作社成员、农业合作社联合会、与参与“大田”、种植生产林、水产养殖的企业签订合同的农民的股份收益。

5. 国家分配用于生产的家庭、个人的农业用地转换收入。

6. 来自政府债券利息、地方政府债券利息、信贷机构存款利息、人寿保险合同利息的收入。

7. 侨汇收入。

8. 夜间工作工资、加班费、工资、工资支付给未休假的日子,符合法律规定。

9. 养老金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收入由补充退休保险基金、自愿退休基金支付。

10. 奖学金收入,包括:

a) 从国家预算中获得的奖学金;

b) 从国内外组织根据该组织的支持奖学金计划获得的奖学金。

11. 来自人寿保险、非人寿保险合同赔偿、工伤赔偿、国家赔偿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的收入。

12. 从有权机关批准成立或认可的慈善组织和基金会获得的收入,这些组织和基金会的活动是为了慈善、人道主义目的,而不是为了盈利。

13. 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批准的用于慈善、人道目的的外国援助中获得的收入。

14. 越南籍船员为外国航运公司或越南国际航运公司工作的工资收入。

15. 个人作为船主、有权使用船舶的个人以及在船上工作的个人的收入,来自直接服务于远海渔业捕捞活动的货物和服务提供活动。

16. 个人首次转让被确认为温室气体排放减少结果的温室气体排放减少成果、个人获得碳信用额度的碳信用额度的收入;绿色债券利息收入;发行后首次转让绿色债券的收入。

17. 来自执行科学、技术和创新任务的工资收入。

18. 科学、技术和创新任务的版权收入,当任务结果按照关于科学、技术和创新的法律、知识产权的法律的规定商业化时。

19. 个人投资者、来自创新创业项目的专家、创新创业公司创始人、个人投资者向风险投资基金注资的收入。

20. 在越南使用无偿官方发展援助资金资助的计划、项目、外国非政府组织计划、项目中工作的外国专家的工资收入;在越南联合国系统国际组织代表机构工作的越南人;参与联合国维和部队的个人。

21. 个人作为私营企业主、个人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收入。

22. 政府详细规定了本条。

因此,从2026年7月1日起,上述情况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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