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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6年7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对商品分销、供应活动收入征收1%。图片:海阮
从2026年7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对商品分销、供应活动收入征收1%。图片:海阮

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Nam Dương (báo lao động) 27/06/2026 16:50 (GMT+7)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2025年个人所得税法第20条(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规定了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 对非居民个人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按本条第2款规定的经营活动收入乘以(x)本条第3款规定的税率确定。

2. 收入是个人获得的所有销售收入、加工收入、服务提供收入,包括补贴、附加费、额外费用,无论已收到款项还是未收到款项,包括商品、服务买方代非居民个人支付且未退还的费用。

如果合同协议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则应税收入必须转换为非居住个人以任何形式从在越南提供商品和服务中获得的全部金额,不取决于开展经营活动的地点。

3. 税率:

a) 商品分销、供应:1%;

b) 服务,非包标原材料建设:5%;

c) 生产、运输、服务与货物相关,建筑包标原材料:2%;

d) 娱乐、电子游戏、数字电影、数字照片、数字音乐、广告等数字信息内容产品和服务的活动:5%;

d) 其他经营活动:2%。

因此,从2026年7月1日起,对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将按照上述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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