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未按手势过马路的处罚
根据规定,没有手势的行人过马路可能会被处以15万至25万越南盾的罚款。
政府第168/2024/NĐ-CP号议定书(经第238/2026/NĐ-CP号议定书修订和补充)规定了道路交通领域关于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行政处罚;扣分、恢复驾驶执照分数。
其中,第10条规定了对违反道路交通规则的行人的处罚。
对行人实施下列违规行为之一处以15万至25万越南盾的罚款:
- 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越过隔离带;未按规定地点过马路;未按规定通过手势过马路;
——不遵守信号灯、标志、道路标线的指令或指示,但违反本条第2款a项规定的行为除外;
- 不服从交通指挥员或交通管制员的指令和指示。
对行人实施下列违规行为之一处以40万至60万越南盾的罚款:
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管理、维护人员除外;
携带、搬运笨重物品,造成交通堵塞;
拖着,抓住正在行驶的交通工具。
第11条规定了对违反道路交通规则的驾驶员、牵引宠物、驾驶牵引宠物车辆的处罚如下:
对于下列违规行为之一,处以15万至25万越南盾的罚款:
- 不按规定让路,改变方向时不手动示意;
——不遵守信号灯、标志、道路标线的指令或指示,但本条第3款规定的违规行为除外;
- 没有足够的宠物废物容器,或者没有清理宠物废物排到街道、人行道上;
- 让牲畜在道路上行驶,不能保证参与交通的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 两辆车以上横向行驶;
- 让宠物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拖车;
- 驾驶车辆未按规定设置标志。
对下列违规行为之一处以40万至60万越南盾的罚款:
- 不服从交通指挥员或交通管制员的指令、指示;
——在驾驶或乘坐道路交通工具时,引导宠物追赶;
- 驾驶、引导宠物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进入禁行道路、禁区,进入机动车道。
对驾驶、引导宠物、驾驶宠物车进入高速公路的人员处以100万至200万越南盾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