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受抚养人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父母的档案
读者 dinhtungxxx@gmail 提问:根据新规定,确定受抚养人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父母的档案包括什么?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第87/2026/TT-BTC号通知第4条第3款,详细规定了个人所得税法和第253/2026/NĐ-CP号议定书(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的若干条款,规定了确定纳税人父母子女的档案,规定如下:
a) 对于生父、生母: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纳税人的出生证明复印件,或决定认父、认母、认子女的复印件,或有权机关确定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文件;
b) 对于养父、养母: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主管国家机关的收养决定/收养证明复印件;
c) 对于岳父、岳母或公公、公婆: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纳税人的配偶出生证明复印件以及纳税人的结婚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文件,由主管机关颁发;
d) 对于继父、继母:身份证复印件;纳税人的出生证明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纳税人继父与生母之间或继母与纳税人生父之间夫妻关系的文件,由主管机关颁发。
因此,从2026年7月1日起,确定受抚养人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父母的档案将如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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