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和赠送的款项必须从2026年7月起缴纳个人所得税。
读者phandungxxx@gmail提问:根据新规定,哪些继承、赠与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第15条,第253/2026/NĐ-CP号议定书详细规定了若干条款和措施,以组织和指导实施个人所得税法(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规定了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9款规定的继承、赠与所得,包括:
1. 从继承、赠送中获得的收入,是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公司、合作经营合同、合作社、合作社联合会、人民信用基金、其他组织中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2. 继承、赠送的收入,包括股票、股票购买权;债券、票据、基金份额和其他证券,根据证券法律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4条第2款和《企业法》第121条的规定,股份公司个人的股票。
3. 继承、赠送的财产收入包括:土地使用权;与土地相关的财产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包括未来形成的住房;与土地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建筑工程,包括未来形成的建筑工程;土地租赁合同中的土地租赁权(包括水面土地);水面租赁权;法律规定的其他财产,如房地产。
4. 继承、赠送的收入,包括汽车、摩托车、摩托车、船舶,包括驳船、汽艇、拖船、推船、船只,包括游艇、飞机、猎枪、运动枪和其他必须向国家管理机构登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财产。
因此,自2026年7月1日起,上述继承、赠与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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