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5年,公务员可考虑录用
公务员有5年工作经验,符合规定条件,可以考虑录用为公务员。
杜文飞先生(人物姓名已更改)表示,他目前是干部级别的官员,在信息技术领域的一个公共事业单位工作。
目前,他正在申请在乡级人民委员会从公务员转为公务员,担任信息技术应用管理和数字化转型专家。
据菲先生说,他在原来的单位从事信息技术工作超过10年,并拥有信息技术专业的大学学位,满足了预期职位的学历要求。
杜文飞先生建议内政部解答他的情况是否符合上述职位的公务员资格。
同时,如果被录取,是否可以立即被任命为专员(编号01.03)并按该职级领取工资,或者必须被任命为干部(编号01. 004),然后才能按照规定进行晋升。
关于杜文飞先生的反映,内政部已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作出回应。
内政部表示,根据政府关于公务员招聘、使用和管理的第 170/2025/NĐ-CP 号法令第 13 条第 3 款 b 点规定,属于第 13 条第 1 款 b、c、d、đ、e、g 和 h 点的情况,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工作年限达到 5 年以上,并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不包括实习期、试用期;如果工作时间不连续且未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则累计计算),同时从事与拟接收的职位相符的专业、业务水平工作,则符合被考虑录用为公务员的条件。
内政部建议杜文飞先生联系有权接收公务员的机构,以便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