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第二个孩子时享受7个月产假的条件
根据《2025年人口法》第14条第1款a项的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生育第二个孩子时,女职工的产假为7个月,男职工的产假为10个工作日。 为了享受这项待遇,需要有具体条件。
胡志明市社会保险(BHXH)表示,第168/2026/NĐ-CP号议定第2条第1款详细规定了若干条款和措施,组织和指导实施《人口法》(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规定了生育第二个孩子时享受产假的条件,如下:女职工生第二个孩子,男职工生妻子第二个孩子,符合社会保险法律规定的享受产假条件,并享受人口法第14条第1款a项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孩子时的产假,属于以下情况:女职工生孩子时,出生时有一个亲生孩子还活着;男职工生妻子孩子时,出生时妻子有一个亲生孩子还活着。
因此,女职工在生育第二个孩子时享受7个月的产假,男职工在妻子生育孩子时享受10个工作日的强制性条件是,必须有一个孩子在此之前还活着。

胡志明市社保局表示,生育津贴按第53条第1款规定的享受生育津贴的休假月数计算;第59条第1款规定的一个月生育津贴,以及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4款规定的每个孩子的一次性津贴。
据此,女职工生下第二个孩子时可享受生育津贴 = 产假月数 x 每月生育津贴。其中,每月生育津贴为享受生育津贴前最近6个月强制缴纳社保的平均工资的100%。
此外,每名子女还可获得一次性补贴,补贴额为女性劳动者生育月的参考额的两倍。

关于生育第二个孩子时享受产假的程序,胡志明市社保局表示,对于正在参加社保的劳动者,该单位将档案提交给正在参加社保的社保机构,包括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61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和01B-HSB表格的申请清单,并在注释栏中明确写明“生育第二个孩子”对应于出生的孩子。
对于劳动者保留参加社保的时间,在生育前已离职的情况,劳动者应方便地向基层社保机构提交档案,包括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61条规定的凭证和第II款的第14-HSB号申请文件。 解决建议内容明确写明“根据政府2026年5月15日第168/NĐ-CP号议定第2条第1款的规定,申请生育子女时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