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工作时间到每周40-44小时并不意味着降低企业的利润
根据内务部制定的《劳动法》、《档案法》、《性别平等法》和《红十字会活动法》若干条款的修订草案,山罗省内务厅建议研究修改关于将私营部门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缩短至每周40-44小时的规定,与公共部门一致。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战略与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岳潘灵博士在接受《劳动报》采访时表示,减少工作时间有助于劳动者有更多的时间恢复健康、照顾家庭、减轻压力和提高生活质量。 这也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因素之一。
据岳潘灵博士称,当标准工作时间减少时,劳动者和企业都需要朝着积极的方向改变。
劳动者需要勤奋、专注、高效地工作,提高生产力。与此同时,企业需要投资于科学技术、自动化和改进生产流程,而不是继续依靠廉价劳动力的优势,拥有简单的机器和技术。
然而,实际上,不少企业,特别是在代工和劳动密集型行业,还没有太多技术创新的动力,因为延长加班时间仍然是一个容易实施且比投资机器和技术更便宜的解决方案。
“越南的目标不应该是增加加班时间,而应该从正式工作时间提高收入。目前,每月收入约800万至1000万越南盾,许多工人仅能勉强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没有积累以备患病”——他分享道。
因此,有必要继续调整最低工资,提高企业的基本工资水平,并逐步将汽油、通讯、照顾子女等企业正在支付的补贴纳入正式工资。
据他介绍,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必须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至少占收入结构的75%-80%。加班只应是增加收入的一部分,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需求时,共同致力于增加收入和利润。
“我们需要定期提高区域最低工资,提高基本工资,目标是在未来 5-10 年内达到足够生活的工资水平”——阮潘灵博士建议。
为了不给企业带来太大的压力,潘灵博士建议国家出台支持政策,如税收优惠、对企业投资于科学技术和人工智能(AI)的信贷支持。 同时,需要加强企业与培训机构之间的联系,以培养有技能、有技能的劳动力。
“减少工作时间并不意味着降低企业的利润。相反,这可能成为推动企业提高生产力、改善工作条件和提高竞争力的动力。这也是越南提高人力资源质量的途径,而不是继续依赖基于廉价劳动力的增长模式”——岳潘灵博士肯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