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机电股份公司仅支付了近2.91亿越南盾的拖欠工资。
据劳动者统计,复兴机电股份公司已支付近2.91亿越南盾的工资,仍欠款近11.54亿越南盾。
2月20日,曾在复兴机电股份公司工作的工人苏鸿忠表示,根据他的统计和汇总,公司已向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转账的工资总额为290,795,572越南盾。
钟先生透露:“根据劳动者的综合,公司欠26名劳动者1,444,691,158越南盾。 这样,在支付了上述款项后,公司仍然欠劳动者1,153,895,586越南盾。”
钟先生正是联系者,从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那里获取信息,汇总信息并提供给记者。
因此,复兴机电股份公司的金额仍然很大。 有些情况下,工人被公司拖欠1.2亿越南盾,但最近才还清了1400多万越南盾; 拖欠1.11亿越南盾,但只还清了1000多万越南盾。
劳动者要求公司支付公司拖欠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彻底解决,尽早解决,内容清晰,以便于跟踪
此前,正如《劳动报》在多篇文章中所刊登的那样,许多曾在复兴机电股份公司工作的工人向报社提交了申请,反映他们被拖欠工资,总额约为14亿多越南盾。
为了获得客观信息,此前,劳动报记者曾致电、发短信给公司经理高文林先生,但未收到回复。
当联系到阮玉堂先生——公司董事长时,两次,尽管已经确定了预约时间,但堂先生都没有出现在办公室与《劳动报》记者会面。
最近一次,在2月2日,记者打电话,但唐先生没有接电话。当记者发短信询问向工人支付工资的路线图时,唐先生回复说正在等待来自投资者的资金来处理。
根据2019年《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直接、全额、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2019年《劳动法》第97条第4款规定,由于不可抗力,用人单位已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但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不得延迟超过30天;如果工资延迟15天以上,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赔偿一笔至少等于按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公布的1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滞纳金利息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