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追缴垃圾费,天禄社的工人感到愤怒
河内市天禄社工人宿舍的租户不同意2024-2025年两年内每月追缴4万越南盾的环境卫生服务费。
租户不同意
向《劳动报》反映,在河内市天禄社工人宿舍区租房的居民表示,他们最近收到通知,收取2024年、2025年环境卫生服务费,标准为每月4万越南盾/户,由东英城市环境股份公司实施。
与记者交流时,段英勇(租房工人)表示,在2023年12月之前,卫生服务费由社会住房管理与发展企业(直接管理大楼的单位)收取,以及电费、水费、房租、服务费。在两年内(2024年、2025年),居民没有看到收取卫生服务费,也没有看到通知原因。
段英勇先生 khẳng định,所有民众在开始涨价(两年前)时都没有收到关于涨价的通知,而最近,民众才收到通知。
此外,勇先生表示,据他了解,根据该通知的收费标准,远高于之前的标准。根据记者获得的 CT1A 大楼一套公寓 2023 年 2 月的收据,环境卫生费为 20,000 越南盾/户/月。
据勇先生计算,以每户每月 40,000 越南盾的价格,每户家庭将需要缴纳 960,000 越南盾的环境卫生服务费,为期 2 年。 “我愿意在公司追缴时缴纳费用,但必须按照国家对居民的生活垃圾的规定正确收取”——勇先生表示。
公司方面的反馈
2 月 27 日,东英城市环境股份公司副总经理陶德庆先生通过电话与记者交流时表示,根据河内市人民委员会 2016 年 12 月 31 日第 54/2016/QĐ-UBND 号决定,天禄社工人宿舍的情况适用,具体属于“其他组织和机构”组。 据此,适用于其他组织和机构的价格为每立方米 208,000 越南盾和每吨 500,000 越南盾。
据庆先生说,如果是普通居民住宅或没有组织管理的公寓,将按个人收取,但工人宿舍有企业管理,因此属于“其他组织和机构”项目,仍需以每立方米208,000越南盾和每吨500,000越南盾的价格签订合同。
据悉,“其他组织和机构”小组对普通工业废物实行环境卫生服务价格。 庆先生举例说,公司与其他机构、单位签订垃圾收集、运输合同,普通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统一单价,没有单独区分,这两种垃圾都采用相同的处理方法。
庆先生认为,辖区内所有机关、单位、机构,在生产经营服务过程中,通常会同时产生普通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
公司代表补充说,公司收取垃圾收集、运输费用是代国家收取,以便国家支付维护卫生的费用,而不是向公司收费。
H.D. D先生(CT1A大楼的租户)表示不同意上述价格,认为这是一个不合理的水平。 他建议公司对居住在各乡镇的个人征收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服务费,价格为每人每月3000越南盾。 据H.H. D先生说,居住在其他地方的居民对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收取此费用,为什么住在大楼的租户也是这样的居民,却要收取不同的价格?
“我家有4口人,产生的垃圾都是生活垃圾。我大约每2-3天才去倒垃圾一次。因此,像公司提出的过去两年垃圾收集、运输服务费4万越南盾/户是不合理的”——H.D. D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