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越南工会第十四届章程草案全文
6月4日下午,越南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听取了关于吸收和解释越南工会章程草案的报告。
在大会上,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副主席阮春雄表示,越南工会第十四届(修订和补充)章程草案已由越南工会第十三届执委会报告,并在越南工会第十四届大会上征求意见。通过各代表团、讨论中心,大会主席团收到了代表们对越南工会章程草案中一些内容组的16多次意见。
大多数代表对提交给大会的《越南工会章程》草案表示赞同和高度赞同。一些意见表示担忧,并建议进一步研究,使《越南工会章程》的规定更加严格,易于运用,并在各级工会的实施过程中发挥作用。
关于工会会员,有人建议根据2018年《网络安全法》和政府关于保护个人数据的第13/2023号议定书,考虑补充个人信息保护权。
关于工会干部,有意见建议明确对象是乡镇、坊、经济特区工会的专职和非专职工会干部。
关于各级工会执委会,有人对补充到第十四届章程草案第10条第5款a项的内容表示担忧,因为该点的两个内容存在矛盾。 因此,建议将现行章程第13条第5款a项保留在第十四届章程第10条第5款a项中是合适的。
关于在《章程》草案第19条中解散基层工会的程序,有人建议将权力交给上级工会,主动发布关于停止对不符合运营条件的基层工会的活动的决定。
关于各级工会,一些意见建议明确研究批准/成立下级工会的权力;关于专职机构、职能、乡镇工会的任务;省工会的集合对象。一些代表建议考虑并为隶属于越南银行工会(BIDV、Vietinbank;AgriBank...)的基层上级工会命名;将“工业园区工会”一词修改为“工业园区工会”。
关于工会财务工作,有人建议修改第23条第1款a项,关于工会会员每月缴纳的工会费为“区域最低工资”的0.5%。
关于检查、监督工作和监察委员会的活动,有意见建议需要更明确地指导乡镇工会检查委员会的检查、监督和活动职能。
此外,许多代表认为目前工会编制数量太少,建议有关部门关注增加各级工会干部编制,特别是乡镇、坊、经济特区工会编制;建议加强对基层工会干部,特别是兼职干部的培训;建议越南总工会提供具体指导,使工会组织更有效地参与工会会员、劳动者中的宣传、教育和党员发展工作;研究工会模式、工人联合组织、在线连接以聚集劳动者;大会后需要颁布关于组织机构模式、各工会类型的职能和任务的明确章程实施指南,作为分级、分权的依据;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集中统一的数字工会财务管理体系;研究补充工会的主动性和相对独立性,符合党的规定。
阮春雄先生说:“代表们的意见大多非常深刻、有质量,有基础研究、吸收和完善越南工会章程。 大会主席团建议大会委托越南劳动总联合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研究、吸收、修改和完善工会章程,提交给有权机关审议,征求意见,以便在各级工会颁布和组织实施。 对于未纳入章程的意见和其他意见,第十四届越南劳动总联合会中央委员会有单独的指导意见来执行章程。”
根据大会主席团关于第十四届工会章程草案的吸收和解释报告,大会主席团建议大会表决通过越南第十四届工会章程。 大会上100%的代表一致通过了越南第十四届工会章程草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