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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副部长阮德芝。图片:财政部
财政部副部长阮德芝。图片:财政部

建议对工人的住房补贴免税、减税

Lục Giang (báo lao động) 26/06/2026 14:14 (GMT+7)

企业建议对住房补贴免税、减税,以提高劳动者福利政策的效率。

建议对劳动者的住房补贴免税

过去一段时间,《劳动报》收到了一些企业关于为劳动者提供住房支持政策的反馈。

胡志明市一家生产企业表示,已投资建设工人住房,以改善生活条件,留住劳动力并关心福利。 补助金相当于每人每月约300万越南盾,以津贴或住房福利的形式计入工资表。

然而,在个人所得税结算时,这笔补贴计入劳动者的应税收入。 每月约 300 万越南盾,每位劳动者每年可增加 3600 万越南盾的应税收入。 据企业称,这是一项福利,旨在为工人提供住房,而不是直接的工资或薪金。 征税可能会降低福利政策的有效性,并影响工人的住房投资动力。

企业建议有关部门研究对住房补贴减免税收的机制,以鼓励企业参与工人住房开发。

新草案提议扩大免税范围

针对此内容,财政部税务、费用和收费政策监管司副司长张伯俊先生在接受《劳动报》采访时表示,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10类不同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其中包括工资收入。

对于工资、薪金收入,现行法律规定包括三个主要类别:工资、薪金;报酬和以任何形式的现金或非现金利益;津贴、补贴,但根据规定免税部分。

然而,为了帮助劳动者获得住房,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用人单位建造的住房以免费提供给在工业园区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经济区、经济社会条件困难、特别困难的地区建造的住房,对于住房、水电及相关服务(如有)的福利,不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

据张伯俊先生称,为了鼓励企业投资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人宿舍,并为劳动者提供稳定、长期的住所,有助于吸引劳动力,并符合国家的政策,关于详细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的第109/2025/QH15号议定草案(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已建议扩大适用范围。

据此,该草案规定,如果劳动者从用人单位为在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建造的住房中受益,包括电费、水费和相关服务(如有),则不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规定不再局限于仅适用于在工业园区、经济社会条件困难地区、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地区为工人建造的住房,如现行规定。

据财政部代表称,实施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实施为劳动者开发住房的政策,促进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造住房,体现了国家和人民的分享,促进国内租赁住房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财政部将继续研究政策以支持劳动者

关于上述企业的建议,财政部副部长阮德芝表示,财政部将继续听取在制定和实施个人所得税法指导文件过程中的意见,以确保规定设计合理和同步。

据副部长称,政府目前正在通过多种不同的解决方案来支持拥有住房的劳动者,而不仅仅是税收政策。

“我们完全同意有必要继续研究《个人所得税法》,使其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以便制定适当的规定,支持并旨在帮助劳动者拥有住房”——阮德芝副部长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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