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承诺在核电站工作获得什么优惠?
读者thuyvyxxx@gmail提问:研究生、研究生承诺在核电站工作毕业后,有哪些优惠?
《劳动报》法律咨询办公室答复:
第176/2026/NĐ-CP号议定书第4条第2款(自2026年7月7日起生效)规定了对核电领域讲师、学生、研究生、博士生、管理人员的优惠政策,规定了对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优惠如下:
a) 免学费;
b) 免费入住宿舍;
c) 获得相当于研究生基本工资3.5倍和研究生基本工资5.0倍的每月生活费。每年提供12个月的生活费;
d) 如果作为主要作者或唯一联系的作者发表了一篇属于核电专业领域的科学论文,则获得相当于基本工资35倍的资金支持,根据科学与技术部规定的在有声望的国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论文的内容;
d) 免费提供核电专业教材、专著;
e) 被考虑参加国内外核电领域的会议、科学研讨会。 参加会议、研讨会的费用由国家预算保障;
g) 优先主持具有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研究课题内容的基础科学技术任务;
h) 在培训计划的最后一年被优先派往国内外进行短期实习。实习费用由国家预算保障;
i) 保留对被管理机构派去学习的公务员、工作人员的研究生和博士生的工资和现行制度;
k) 优先被选中在原子能、核电站领域运营的机构和组织工作。
因此,从2026年7月7日起,研究生、研究生承诺在核电站工作毕业后,将享受上述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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