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承诺在核电站工作的学生的优惠
读者 dinhtrongxxx@gmail 提问:大专和大学学生毕业后承诺在核电站工作,有哪些优惠?
《劳动报》法律咨询办公室答复:
第176/2026/NĐ-CP号议定书第4条第1款(自2026年7月7日起生效)规定了对核电领域讲师、学生、研究生、博士生、管理人员的优惠政策,规定了对有核电站承诺的专科和大学毕业生毕业后工作的优惠待遇,具体如下:
a) 免学费;
b) 免费入住宿舍;
c) 每月获得相当于基本工资2.0倍的生活费。每年根据规定在学校实际学习的月数发放生活费,但一年不超过10个月;
d) 获得奖励性奖学金,对于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奖励金额为基本工资的1.5倍;对于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金额为基本工资的2.0倍;对于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金额为基本工资的2.5倍。 奖学金的审核按学年进行,一年审核两次;
d) 免费提供核电专业培训课程;
e) 如果学生在该培训计划的最后一年取得优异成绩或以上,将优先被派往国内外短期实习;
g) 按照承诺毕业后在核电站工作。
因此,从 2026 年 7 月 7 日起,大专和大学学生承诺毕业后在核电站工作,将享受上述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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