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有关劳动者的数据将被处以高达1.4亿越南盾的罚款
企业买卖、交换、非法侵占劳动者数据库中的信息和数据,可能被处以高达1.4亿越南盾的罚款。
近日,政府颁布了第283/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在劳动、社会保险、越南劳动者根据合同出国工作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自2026年9月10日起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在第283/2026/NĐ-CP号议定第10条第4款中,规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组织、个人处以5000万至7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买卖、交换、非法侵占有关劳动者数据库和劳动力市场信息中尚未由有权国家管理机构公布、传播的信息和数据,而未追究刑事责任。
胡志明市律师协会律师阮友学表示,根据第283/2026/NĐ-CP号议定书,上述罚款仅适用于个人。而对组织的罚款是对个人的两倍。
因此,如果企业有买卖、交换、非法侵占劳动者数据库和劳动力市场信息中尚未由有权国家管理机构公布、普及的信息的行为,且未追究刑事责任,可能被处以高达1.4亿越南盾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