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罚款发送给谁,因为已经卖了多年汽车但尚未过户?
如果尚未办理收回车牌的手续,则数据仍以原车主的名义登记,在线罚款将发送给档案中登记的人。
自动发送关于在档案中以车主名义登记的违规通知
最近,许多读者关注车主几年前就卖车,但突然收到关于在线罚款的通知的情况。
胡志明市律师协会律师陈飞大表示,根据第24/2023/TT-BCA号通知第3条第3、4款的规定,车牌是根据车主的身份识别码(以下简称身份识别牌)颁发和管理的。对于是越南公民的车主,车牌是根据个人身份识别码管理的。
第7条,第24/2023/TT-BCA 7号通知规定:如果车辆已超过使用年限、损坏或转让车辆所有权,车主的身份识别牌照由车辆登记机构收回,并在车主为属于其所有权的其他车辆登记时重新颁发。 身份识别牌照的数量自收回之日起5年内留给车主;超过上述期限,如果车主尚未登记,则该身份识别牌照的数量将转入车牌仓库,按照规定登记并颁发给组织、个人。
因此,如果通过买卖手写文件转让车辆所有权,且未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未进行新登记,尚未办理收回车牌手续,则车辆登记系统上的数据仍以原车主名义登记。当监控摄像头记录违规行为时,有关部门将自动向档案中以车主名义登记的人员的地址发送通知。
大律师还表示,根据现行规定,为了依法转让车辆所有权,买卖双方需要签订经公证或认证的购车合同。 随后,自合同签署之日起 30 天内,车主(或授权人)必须到车辆登记处提交登记证和车牌,并收到收回登记证和车牌的证书。 而买方将办理过户手续,并获得新的身份识别牌。
主动工作以排除责任
那么,当已经转让了车辆所有权,但仍然收到在线罚款通知时,车主需要做什么?
如果车主已经办理了收回车牌和过户手续,只需携带收回登记证、车牌和经公证/认证的购车合同到发送通知的公安机关,以确定您在违规前已终止所有权。 对已售车辆的非现场处罚责任将直接移交给买方或直接使用车辆的人。
如果车主尚未办理合法所有权转让手续,车主需要与交警联系,提供相关信息,以确定谁是违规者,从而排除自己的责任。
为了防止长期的法律责任,车主需要到车辆登记处申报,提供有关已转让车辆所有权的信息,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收回车牌的手续,以结束出售车辆后仍被罚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