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6年10月起,哪些老年人将每月获得社会援助?
读者thuoanhxxx@gmail提问:根据新规定,哪些老年人可以每月领取社会救济金?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第 335/2026/NĐ-CP 号议定书第 6 条第 1 款规定了社会援助政策(自 2026 年 10 月 5 日起生效),规定本议定书第 5 条规定的对象每月可获得社会救济金,其标准水平等于本议定书第 4 条第 2 款规定的社会救济标准,乘以相应的系数。
第 335/2026/NĐ-CP 号议定书第 4 条第 1、2 款规定了社会援助政策(自 2026 年 10 月 5 日起生效),规定:社会援助的标准水平是确定社会救济金、护理和抚养费用支持的依据;在社会援助机构、老年人护理机构、残疾人护理机构、儿童护理机构和其他护理和抚养机构(以下统称社会援助机构)的护理和抚养水平以及其他社会援助水平。社会援助的标准水平为每月 54 万越南盾。
第5条第5款,第335/2026/NĐ-CP号议定书,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老年人,是在社区获得经常性社会援助的对象:
a) 属于贫困户的老年人,没有义务和权利抚养人,或者有义务和权利抚养人,但此人正在领取每月社会救济金;
b) 属于贫困户的老年人,没有义务和抚养权的人,没有生活在社区的条件,有资格被社会援助机构接收,但有人在社区中收养和照顾。
因此,从2026年10月5日起,属于上述规定的老年人是每月获得社会援助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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