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6年10月起,假新闻、不实新闻将如何分类?
读者phanvuxxx@gmail提问:根据新规定,如何对虚假新闻、不实新闻进行分类?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第 3 条第 1 款,第 328/2026/NĐ-CP 号议定书规定了预防和打击虚假信息、不实信息(自 2026 年 10 月 5 日起生效),规定如下:虚假信息、不实信息是指不真实或部分真实侵犯国家安全、声誉、国家形象、社会秩序、安全、个人、组织合法权利和利益的信息,包括以下类型的信息:虚假信息、不实信息、歪曲信息、虚假信息、捏造信息、诽谤信息、歪曲信息。
第4条第328/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虚假新闻、不实新闻的分类,如下:
1. 按危害等级分类包括:
a) 假新闻、不实新闻造成后果或有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风险,包括对国家安全、国防、外交、社会秩序、安全产生大规模负面影响的信息;损害党和国家的声誉;损害党和国家高级领导人的声誉和荣誉;或有可能引发媒体危机,煽动骚乱,在社会舆论中造成深刻的恐慌;
b) 假新闻、虚假信息,包括影响范围狭窄的信息,直接侵犯具体机关、组织、个人的声誉、荣誉、尊严、合法权利和利益。
2. 根据法律对信息获取的分类包括:
a) 虚假新闻、包含公民无法获取的信息的虚假信息;
b) 假新闻、虚假信息,其中包含公民有条件获得的信息;
c) 虚假新闻、包含公民可以获取的信息的虚假信息。
因此,从2026年10月5日起,假新闻、不实新闻将按上述方式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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