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部的奖状颁发给了谁?
读者hongquyxxx@gmail提问:哪些人有资格获得教育培训部的嘉奖?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第11条第1款,第07/2026/TT-BGDĐT号通知详细规定了《竞赛奖励法》和第152/2025/NĐ-CP号议定书的若干条款的实施,该议定书规定了教育培训部颁发或追授的奖状,颁发给模范遵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并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个人:
a) 在总理发起的竞赛运动总结和总结中获得表彰的杰出成就;或者在执行党、国会、政府、总理在三年或更长时间内下达的政治任务中,在教育部门具有影响和树立榜样、传播的范围;或者在每年评选、总结教育部长发起的竞赛运动中获得表彰的杰出成就;或者在执行教育部长在五年或更长时间内下达的任务中,在教育部门具有影响和树立榜样、传播的范围。 具体授予对象和标准,根据每个竞赛运动、专题的奖励指南。
b) 取得多项突出成就或卓越成就,在教育部国家管理范围内的领域之一具有影响范围,或在勇敢救助人民、国家财产、预防、克服自然灾害、敌害、疫情、打击消极行为、违法行为和社会弊端方面具有特别突出的程度,具有树立榜样作用并得到单位、地方的认可;
c) 为教育培训发展事业做出许多特别突出的贡献,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切实有效地支持教育行业,得到受益单位的确认和建议;
d) 对于不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个人,在单位工作时间为 08 年以上,或对于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个人,工作时间为 05 年以上。在此期间,有许多突出的成就,为机关、单位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并在专业方面享有声誉,在行业、领域或省级层面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在申请获得良好完成任务之前连续 5 年或以上,在此期间至少获得 2 次优秀完成任务的认可。 个人在机关、单位举办成立纪念日、传统日(满年)活动时,可申请授予。
d) 在部属单位、部直属单位工作的个人连续两次被授予“基层竞赛战士”称号,或连续两年以上被确认为出色完成任务,在此期间,有 02 项创新在基层范围内得到认可并有效应用,或者有 02 项科研课题、科研项目、科技工程、科技项目已在基层范围内得到验收并有效应用;
e) 按照教育培训部组织的考试、比赛、竞赛、运动会的规章制度取得优异成绩;
g) 按照教育培训部部长规定的遴选规定,具有代表性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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