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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不允许已领取一次性社保的人退还已领取的款项,以便在以后继续参加社保以领取养老金时,加上已缴纳的社保年限。 图片:南阳
现行法律不允许已领取一次性社保的人退还已领取的款项,以便在以后继续参加社保以领取养老金时,加上已缴纳的社保年限。 图片:南阳

一次性提取社保后可以重新缴纳以领取养老金吗?

Nam Dương (báo lao động) 19/08/2026 11:02 (GMT+7)

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允许已领取一次性社保的人退还已领取的款项,以便在以后继续参加社保以领取养老金时,累计缴纳社保的年限。

根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64条和第98条的规定,在达到退休年龄时,缴纳社会保险满15年以上的人可以领取养老金。

根据第159/2025/NĐ-CP号议定第7条第1款的规定,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已达到劳动法第169条第2款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不足5年(60个月)的,可以一次性缴纳,以达到15年领取养老金。

因此,根据您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您可以在签订1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机构工作,以参加强制性社保或自愿参加社保,如果从事自由职业,以便获得至少15年的社保缴费年限,以便日后领取养老金。

请拨打法律咨询热线:0979310518;0961360559,以获得快速、及时的答复,或向我们发送电子邮件:tuvanphapluat@laodong. com. vn以获得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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