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6岁以下儿童的身份证档案?
读者邮箱为phamvuxxx@gmail. com提问:根据新规定,6岁以下儿童的身份证档案如何处理?
YouMe 有限责任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氏秋贤回答:
第301/2026/NĐ-CP号议定第6条第4款规定,修订和补充第63/2024/NĐ-CP号议定第8条的若干条款,规定实施两个行政手续组的电子联动:为6岁以下儿童登记出生、登记常住、发放医疗保险卡;登记死亡、取消常住登记、解决丧葬费、丧葬费,规定如下:
4. 补充第 3a 款,在第 3 款之前如下:
3a. 解决6岁以下儿童的身份证申请
在电子联动流程中为6岁以下儿童发放身份证只有在法定代表人在根据本法令第7条规定的在线提交档案的步骤中提出为儿童申请身份证时才能执行。
在公安部居住管理信息系统将户籍登记结果电子通知移交给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后,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将电子档案(申请人申报的表格、申报表)分离并移交给公安部身份证生产、发放和管理系统,以便按照《身份证法》第26/2023/QH15号的规定办理身份证。
在电子档案移交给身份证生产、发放、管理系统后,公安干部立即接收并执行身份证发放业务;根据《身份证法》第26/2023/QH15号第23条第2款的规定,提取已在联动流程中发放的出生登记和医疗保险卡的电子数据,以便将信息整合到身份证和儿童的电子身份识别账户中,符合关于身份证在身份证生产、发放和管理系统上的规定。对于6岁以下的儿童,身份证管理机构不接收身份信息和生物识别信息。身份证发放时间不得超过从收到系统上电子档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因此,为6岁以下儿童发放身份证的档案符合上述规定。
法律咨询
请拨打法律咨询热线:0979310518;0961360559,以获得快速、及时的答复,或向我们发送电子邮件:tuvanphapluat@laodong. com. vn以获得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