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解答延长建设合同的权限
建设部机构刚刚解答了关于延长使用国家预算资金的项目建设合同履行期限的疑问。
在建设部信息门户网站上,读者 H.V. T 问道:
对于使用国家预算资金的建设投资项目,延长建设合同履行期限属于投资决策者或业主的权限吗?
针对这个问题,经过研究,建设部经济投资管理司的意见如下:
调整属于使用国家预算资金的项目建设合同的履行时间,按照已签署合同各方之间的协议内容执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文件)、投标文件(建议文件)以及适用于合同的法律规定(建筑、建设合同、招标、其他相关法律)。
由于没有关于合同签署时间的数据,因此没有足够的依据具体确定适用于合同的法律规定。
根据现行法律,根据《规范性法律文件颁布法》第64/2025/QH15号第58条第3款的规定,如果项目、招标包属于《招标法》的调整范围,则决定调整合同履行时间的权力按照《招标法》第22/2023/QH15号第70条第4款的规定执行,该规定已在第90/2025/QH15号法律第1条第37款中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如果不属于招标法律的调整范围,则按照第37/2015/NĐ-CP号议定书第39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