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洲坊工会培训集体劳动协议的制定技能
阮廷中先生——海洲坊工会主席表示,为了支持基层工会执行委员会提高谈判工作的质量,协调制定集体劳动协议(TƯLĐTT),在企业和单位中达到质量标准,为直属工会干部组织深入培训计划。
阮廷中强调说:“集体劳动协议被视为企业的‘单独法律’。如果工会干部不热情,不掌握业务,那么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难以得到保障。”
在培训会上,代表们听取了岘港高科技园区和工业园区工会副主任黎氏玉莺女士的直接交流、分享经验和具体指导集体劳动协议的制定和谈判步骤。
通过对来自多个行业(如教育、保险、贸易等)的基层工会代表在会议上的实地调查,许多刚上任的工会干部在区分内部支出条例、劳动规章和集体劳动协议以及征求劳动者集体意见的技能方面仍然感到困惑。


就此问题,黎氏玉莺女士指出,一份合法的集体劳动协议必须经过实质性的集体谈判过程。 实际检查显示,超过50%的企业集体劳动协议未遵守谈判程序,或者仅复制《劳动法》的规定,而没有对劳动者更有利的条款。
据Oanh女士称,即使是一份很短的协议,仅仅成功协商了关于工资、奖金或工作条件等比法律规定更有利的核心内容,其价值仍然远高于一份很长的协议,但只是“抄袭法律”。
值此之际,海洲坊工会还向基层工会发送了由上级工会指导的标准集体劳动协议草案表格和文件,供各单位主动参考,制定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践的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