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副部长:“哪里有创意,哪里就应该得到应有的认可”
内政部副部长阮孟强 khẳng định,哪里有创新,哪里就必须得到应有的认可。 劳动者贡献越多,就越要受到表彰并享受相应的成果。
有创意的人不仅会被考虑通过竞赛称号来奖励
6月5日上午,在越南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讨论环节,在政府总理的安排下,内政部副部长阮孟强解答了工会干部在讨论环节中的一些疑问。
据阮孟强副部长称,他非常赞同代表们关于需要继续完善鼓励、表彰和奖励劳动者创新和技术改进机制的意见。
实践表明,在许多机关、单位、企业中,劳动模范、创新劳动竞赛蓬勃发展,从而涌现出许多带来巨大社会经济价值的创新。
然而,在一些地方,开展竞赛运动仍然具有形式主义的性质。对有创新者的认可、表彰和奖励工作,与这些创新所带来的价值和效果相比,尚未真正相称。
关于机制和政策,副部长表示,现行法律已经制定了保障创意作者权益的规定。2022年《竞赛奖励法》、政府第152号议定、第13号议定和科技部第18号通知的规定,已经确立了记录和保障创意者权益的法律依据。
据此,有创意的人不仅可以被考虑通过竞赛称号、国家奖励形式进行奖励,而且还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以及与应用创意的机构、单位、企业达成协议,获得报酬和其他物质利益。
现行法律也鼓励各机关、企业制定符合每个创新价值和经济效益的奖励制度。 实施关于工资政策改革的第27号决议,许多机关、单位已安排相当于工资总额10%的奖金。
在此基础上,机关、单位负责人有权自主审查、决定对在履行政治任务、专业任务中取得突出成就、有有效倡议、解决方案或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进行表彰。
这是各机关、单位及时记录、鼓励并对取得实际成就、创新带来实际效果的个人给予更适当奖励的重要基础。
“我们认为重要的不仅是有规定,而且必须确保这些规定融入生活,为劳动者创新创造真正的动力。
阮孟强副部长强调,共同的精神是,哪里有创新,哪里就必须得到应有的认可。 劳动者对机关、单位、企业的发展贡献越多,就越要受到表彰,并享受相应的成果。

更加大力鼓励劳动领域的创新和技术改进活动
根据内政部的观点,创新不仅是技术解决方案、技术或具有巨大价值的发明,还包括工作解决方案、操作解决方案、管理解决方案、改进工作流程、提高任务执行质量和效率的解决方案。
“我们认为,即使是各机关、单位的领导团队也需要提高认识,改变对创新的理解。 因此,在劳动创新中,审查、认可、鼓励和激励劳动者的过程将得到更全面的扩展,”副部长表示。
正因为如此,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内政部将与科技部、越南劳动总联合会以及相关机构密切配合,继续审查和评估关于劳动者创新、创新和奖励工作的规定执行情况。
在此基础上,内政部将研究并提出完善机制和政策,鼓励在劳动、生产和工作中更强烈地开展创新和技术改进活动;提高表彰和奖励对为企业和社会带来巨大价值的个人的效率;将竞赛运动与劳动生产率、工作质量、效率和劳动者收入紧密结合;同时及时发现、表彰和推广实践中的先进典型、创新和有效模式。
内政部还将继续向主管当局建议,按照务实的方向创新竞赛内容和组织方式,以劳动成果、工作效率、生产力、质量和贡献程度作为主要衡量标准。
阮孟强副部长强调:“竞赛运动必须真正与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相结合。 从而有助于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让每个劳动者积极参与竞赛运动,发挥智慧、创造力,为企业、行业和国家的发展做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