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提高 Đắk Lắk 的工会经费收入效率
得乐省 - 工会与省税务部门 phối hợp 提高资金征收效率,保障照顾工会会员和劳动者的资源。
6月29日,得乐省劳动联合会表示,该单位和省税务局已签署了在当地收取工会经费方面的合作规定。
根据规定,双方将通过培训会议、电子信息页面和适当的媒体形式,协调宣传和普及有关税收和工会的法律法规。
此举旨在提高各机关、组织、企业履行缴纳工会经费义务的认识和责任;同时保障服务于工会活动的财政资源,关爱工会会员和劳动者。
这两个单位还将定期交流,提供有关属于缴纳工会经费的机关、组织、企业的信息;劳动力使用情况以及履行缴纳工会经费的义务情况。
这是加强管理、审查、敦促按照规定缴纳的基础。此外,双方一致同意协调检查、监督遵守关于缴纳工会经费的规定;及时提醒、处理拖欠、少缴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得乐省劳动联合会主席黎文成表示,签署合作规定将加强信息交流,提高两个单位在工会经费收取工作中的合作效率。
通过此举,有助于提高管理效力,保障财政资源,使工会组织能够履行好代表、关心和保护工会会员、劳动者合法、正当权益的职责。
据成先生称,未来,两个单位将定期进行初步总结,评估规章实施结果,及时解决困难和障碍,并继续提高在全省工会经费收取工作中的合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