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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乐省劳动联合会和省税务局签署了关于工会经费收取工作的协调规定。图片:得乐省工会
得乐省劳动联合会和省税务局签署了关于工会经费收取工作的协调规定。图片:得乐省工会

协调提高 Đắk Lắk 的工会经费收入效率

LONG DU (báo lao động) 29/06/2026 14:27 (GMT+7)

得乐省 - 工会与省税务部门 phối hợp 提高资金征收效率,保障照顾工会会员和劳动者的资源。

6月29日,得乐省劳动联合会表示,该单位和省税务局已签署了在当地收取工会经费方面的合作规定。

根据规定,双方将通过培训会议、电子信息页面和适当的媒体形式,协调宣传和普及有关税收和工会的法律法规。

此举旨在提高各机关、组织、企业履行缴纳工会经费义务的认识和责任;同时保障服务于工会活动的财政资源,关爱工会会员和劳动者。

这两个单位还将定期交流,提供有关属于缴纳工会经费的机关、组织、企业的信息;劳动力使用情况以及履行缴纳工会经费的义务情况。

这是加强管理、审查、敦促按照规定缴纳的基础。此外,双方一致同意协调检查、监督遵守关于缴纳工会经费的规定;及时提醒、处理拖欠、少缴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得乐省劳动联合会主席黎文成表示,签署合作规定将加强信息交流,提高两个单位在工会经费收取工作中的合作效率。

通过此举,有助于提高管理效力,保障财政资源,使工会组织能够履行好代表、关心和保护工会会员、劳动者合法、正当权益的职责。

据成先生称,未来,两个单位将定期进行初步总结,评估规章实施结果,及时解决困难和障碍,并继续提高在全省工会经费收取工作中的合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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