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iPhone手机和超过840万越南盾给失主
河静省——德明社一名妇女捡到手机和现金,向警方报案,然后归还给失主。
7月13日上午,河静省公安厅通报称,德明社公安刚刚与陈氏莺(1983年出生,居住在德明社德长村) phối hợp,将财产归还给失主。
此前,在上班途中,Oanh女士捡到一个包,里面有账簿、一部银色iPhone手机和845.9万越南盾,随即带到德明社公安局报案,请求寻找这笔财产的主人。
收到信息后,德明社公安迅速核实,查明丢失该财产的人是阮春灵(1969年出生,居住在德明社德新村)。
随后,德明社公安见证了Oanh女士将财产归还给Linh先生。 领回财产后,Linh先生非常高兴,向Oanh女士和德明社公安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