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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个人,被法院宣布已故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但该个人没有财产(包括继承财产)的个人,可以免除欠税。 图片:河薇
已故个人,被法院宣布已故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但该个人没有财产(包括继承财产)的个人,可以免除欠税。 图片:河薇

4 例从 2026 年 7 月起免除欠税。

Nam Dương (báo lao động) 29/06/2026 09:31 (GMT+7)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2025年《税收管理法》(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第21条第1款规定了免除欠税的情况,如下:

a) 已故个人,被法院宣布已故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但该个人没有财产,包括继承的财产;

b) 企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会被法院宣布破产,并已按照关于恢复、破产的法律规定偿还债务,但已无财产;

c) 纳税人不属于本款a项和b项规定的情况,但税务管理机构已采取本法第49条第1款h项规定的强制措施,且该欠税款已超过10年,自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但无力追回;

d) 受自然灾害、灾难、疫情影响且范围广泛的案件,已根据本法第16条第5款的规定考虑免除滞纳金,并已根据本法第14条第7款a项的规定延长缴纳税款、其他收入、滞纳金、罚款,但仍无力恢复生产经营,无力缴纳欠税。

因此,从2026年7月1日起,上述情况将被免除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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