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自2026年8月起被停职的3项权利
读者 dangnghiaxxx@gmail. com 提问:根据新规定,被停职的公务员有哪些权利?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第 300/2026/NĐ-CP 号议定书第 26 条第 5 款(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规定,补充第 56 条第 170/2025/NĐ-CР 号议定书,规定了被停职的公务员的权利,如下:
a) 有权建议负责人复审停职决定,如果确定停职不符合规定;
b) 当被职能部门认定未违规、未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理时,恢复其合法权利和利益;
c) 对被停职的公务员的制度和政策是按照尚未被停职时执行的。
根据本条第2款a项的规定或诉讼机关的决定,暂停工作期限的,自诉讼机关提出书面要求之日起,不得继续执行制度和政策;如果诉讼机关有书面决定暂停工作没有依据,则恢复制度和政策。
因此,从 2026 年 8 月 1 日起,被停职的公务员享有上述规定的权利。
法律咨询
请拨打法律咨询热线:0979310518;0961360559,以获得快速、及时的答复,或向我们发送电子邮件:tuvanphapluat@laodong. com. vn以获得答复。